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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部署委机关(巡视机构)党纪学习教育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贝为超 发布时间:2024-04-19 08:10

4月10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委机关(巡视机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强调,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党纪学习教育的表率。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在维护纪律权威、推动纪律落实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必须带头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坚决维护纪律。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清廉机关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要把握任务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学习教育。聚焦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执纪能力有一个大的提升,自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常委会和班子成员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带头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会、纪律党课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逐章逐条学与重点专题学习相结合,对照检查学习与联系实际学相结合,以案促学和以训助学相结合,重点学懂弄通《条例》新增、修改、融合的主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规定要求,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化运用 “触初心、促说清”工作机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条例》作为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针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精准施训;督促党员带头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开展专题研讨、上好纪律党课,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领域的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形成班子领头、支部联动、上下一体、层层推进的局面。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结合起来,与当前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