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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区:“四个一”狠刹党员干部“酒驾”歪风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0-15 08:35

“邓某某身为社区干部,未能恪守党纪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置自身及他人安危于不顾,自律意识缺失,给个人和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现将处分决定向支部成员公开宣布”。这是在右江区百城街道利元社区党支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一幕,负责同志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以案明纪,以案施教,给社区党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今年以来,右江区纪委监委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开展公职人员及党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查处党员醉酒驾驶问题“绿色通道”,对信访举报及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移送的酒驾问题线索,坚持随收随办、快查快结。同时,为增强警示效果,该区纪委监委还建立了“四个一”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即组织干部职工签订一份《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开展一次典型案例集中通报,集中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案发单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警示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触及灵魂深处的警示教育,能叫醒心存侥幸、无视纪法的‘醉汉’。”百色市实验小学教师黄小洁看了该区纪委监委下发的案例通报,马上在微信朋友圈留言转发,组织该校教职工学习,提醒自己和朋友文明驾驶、远离酒驾。

“感情深、一口闷的‘酒桌文化’陋习容易结出‘喝酒办事’的恶果。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就是要从源头上治理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纵酒酗酒等突出问题,就是要抓住严肃处理党员干部酒驾问题这个小切口,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2020年1至9月,右江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共立案12件,给予党内警告4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共通过H5、微传单、漫画等形式制定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1期4人;召开酒驾醉驾案件通报会467场次,举办警示教育讲堂125场次,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6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次。(右江区纪委监委  杨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