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右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4-27 18:14
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右江区大楞乡罗甫村委副主任黄家学挪用村民合作社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右江区大楞乡罗甫村委副主任兼大楞乡罗甫村村民合作社出纳黄家学,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提取罗甫村村民合作社集体资金29万元用于个人经营使用超过三个月。2019年11月,黄家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3月,黄家学涉嫌挪用公款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二、右江区泮水乡政府安全和食品安全助理员黄志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问题。2014至2016年,时任右江区泮水乡政府安全和食品安全助理员兼泮水乡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黄志红,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相关文件要求以转账方式发放扶残补助,而是以购买实物方式发放,并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获利4972.5元。2019年12月,黄志红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右江区汪甸瑶族乡村镇规划建设站原站长林黎危改审核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时任右江区汪甸瑶族乡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汪甸村挂村工作组组长林黎(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对危改户申报资格认真审核把关,导致4户农户在汪甸瑶族乡汪甸村谷陋屯整屯搬迁安置中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指标,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共计69960元。2019年12月,林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形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扶贫资金或不正确履职,落实政策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入反思和警醒,进一步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要环节,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力深化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和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到位等作风问题,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