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职责
来源:右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9-11 16:05
中共百色市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百色市右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
此外,设有中共百色市右江区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等1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有百色市右江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11个。
内设职能部门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区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以及整治群众身边和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以及其他应该受理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机关交办、转办和信访移送,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相关问题线索。统一受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干部监督管理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含直属事业单位)、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综合协调、指导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纪检监察工作等。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