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落实中央第八巡视指导督导组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右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0-18 10:36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巡视指导督导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2021〕8号)及《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百色市委员会落实中央第八巡视指导督导组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百办通〔2021〕12号)精神,右江区委对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认领的4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38项整改措施有32项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完成率84.21%,其余措施正在按照时限要求有序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迅速开展部署推动工作
对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的问题,区委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了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2月底收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巡视指导督导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后,区委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对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务必坚持系统观念,把中央第八巡视指导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与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结合起来,统筹研究、一体整改。明确由区委书记负总责,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组织部部长具体抓,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组负责具体落实,共同协作配合完成好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制定实施方案,逐级落实责任。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顺利推进,3月14日,区委统筹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编办等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共同审议整改方案。3月16日,区委印发《中共百色市右江区委员会落实中央第八巡视指导督导组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百右办通[2021]11号),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需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原则、组织保障,牵头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主动认领各自责任,将4大类14条具体问题细化38项整改措施,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为扎实落实整改任务打好基础。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对于存在问题,由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组织部部长具体负责督促整改。各牵头责任部门切实履行责任,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题导向,认真组织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认领的具体问题,倒排工期挂图销号,按照时间要求,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漏、整改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认领任务,明确逐项逐件抓整改
区委按照整改要求,对4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38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 “统筹谋划巡视全覆盖不够科学合理”方面
1.针对“存在对县(市、区)巡不深、巡不透”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2项整改措施。目前正在开展五年规划前期准备工作,已确定五年年规划全覆盖对象,并初拟五年规划安排计划表报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下联动动作要求,结合自治区、百色市新五年规划制定印发区本级五年规划。目前该2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巡视时未发现问题,但在巡视后1年内被立案审查”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3项整改措施。经过自查自纠,四届区委共开展7常规巡察和1轮巡察“回头看”,共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112条。截止2020年底,已立案查处64人,谈话提醒51人。下一步我区将采取巡前培训、巡中走访调研、巡后复盘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区委各巡察组发现问题、核查问题线索能力。目前该3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书记专题会和领导小组会听取汇报时,研究讨论县(市、区)相关问题不充分”问题,2021年1月26日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会议逐一听取各巡察组巡察“回头看”情况汇报,进一步深入研究讨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区在制定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时,科学合理安排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保充足的会议时间。该项措施我区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4.针对“领导小组和巡视办对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落实力度不够,传导责任压力有所欠缺”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3项整改措施。目前,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已制定印发与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实施办法,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实施办正在送审中。2021年3月1日至15日,区委巡察办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开展了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工作,督查情况汇报材料已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目前该3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5.针对“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履责不够到位”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2整改措施。区纪委监委机关于4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开展履行整改工作督查。区纪委监委机关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右江区委巡察办移交问题线索10件,已立案5人。目前该2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6.针对“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相关分管领导和对口联系处室没有派员参加过巡视反馈”,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2项整改措施。目前该项问题正在整改中,下一步区纪委监委机关将研究制定派员参加巡察反馈实施办法,在新一轮区委常规巡察中结合巡察问题情况继续安排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各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以及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目前该2项措施1项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1项措施正在整改中。
7.针对“自治区纪委监督检查室没有建立对整改日常工作调度、督导机制”等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4项整改措施。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党组织进行函询和约谈,同时探索研究推动整改工作的会商机制以及整改督导相关办法,并结合巡察问题情况安排委机关分管领导、各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目前该2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2项措施正在整改中。
(三)“巡视结构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方面
8.针对“巡视组领导年龄结构偏大,梯队不合理,14名组长、副组长中三年内退休的有10名”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3项整改措施。经过自查自纠,区委巡察办现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5名巡察组组长,年龄最大49岁,年龄最小35岁,平均年龄44岁,队伍趋于年轻化,更具活力。在选配上,区委组织部注重听取纪委监委和区委巡察办意见,选配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担任巡察办主任以及巡察组组长,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突出。在培养年轻干部过程中,注重将年轻干部选派到巡察一线历练、培养,为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储配充足的年轻干部。另外,区委巡察办及时调整充实区委巡察组组长库及巡察人才库,强化实践锻炼和实战检验,建立稳定可靠的巡察组组长后备人选来源渠道。该项3项措施我区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9.针对“有的担当意识、工作水平有待提升”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4项整改措施。经过自查自纠,区委巡察机构党支部坚持结合党课及党员活动日开展理论及业务学习,学懂弄通中央巡视指导专刊、巡视巡察参考、广西巡视巡察工作以及百色巡察参阅等相关文件;2020年12月区委巡察“回头看”结束后,巡察办会同各巡察组,对抽调参加巡察工作的16名领导干部出具鉴定意见,作为其所在单位年度各类评先评优及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开展专项巡察中区委巡察办研究制定成立临时党支部工作办法,并组织区委各巡察组研究成立临时党支部,同时研究完善组办会商机制,强化巡中走访调研督导工作,以巡察报告质量为重点,帮助巡察组进一步理清总体思路、主攻方向,不断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目前该4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10.针对“处级干部晋升渠道不畅,自巡视机构成立至今仅1名巡视干部提拔为副厅级领导职务”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2项整改措施。经过自查自纠,当前区委巡察机构领导班子7人中,就有4位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提拔或交流的干部,区委巡察办主任就是2020年12月由纪委提拔任职,且具有乡镇纪委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突出。下一步区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巡察机构干部使用力度,加强选拔优秀的巡察干部。目前该2项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四)“市县巡察工作亟待规范”方面
11.针对“部分市县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有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及时、不够规范”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2项整改措施。经过自查自纠,区委巡察办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关于市县巡察工作查漏补缺督导调研反馈意见,于2020年10月份已完成查缺补漏工作,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区委巡察机构强化查缺补漏工作。坚持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关于市县巡察工作查漏补缺督导调研反馈意见,继续组织区委巡察机构强化查缺补漏工作。同时,参照《关于健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和研究巡察工作有关问题机制的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区暂行规定,并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巡察工作情况。该2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12.针对“政治巡察定位不够精准,有的报告通篇未聚焦职能责任,仅有少数党委和财务方面问题”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4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制定我区巡察工作流程并全部上墙。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把准政治巡察定位,切实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同时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县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优化区委巡察工作流程,规范巡察重点环节,优化操作流程,推动巡察聚焦职能职责开展监督,并在在新一轮区委常规巡察中,组织开展巡察报告评议工作,切实提升巡察报告质量。目前该4项措施3项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1项措施正在整改中。
13.针对“移交问题线索质量不高,2017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立案案件中来自巡察移交线索的分别只占19.5%、14.2%”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3项整改措施。经过自查自纠,2020年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共选派1名同志参加全国巡察办主任培训,7名同志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县区巡察骨干培训班、巡视指导督导专题培训班以及区本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切实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核实线索的能力。同时,坚持每轮巡察前,商请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全面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和领导干部信访举报情况。截止2020年底,四届区委共开展7轮常规巡察和1轮巡察“回头看”,实现届内全覆盖,共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112条,移交问题线索112条,立案查处64人,谈话提醒51人。下一步,我区继续探索建立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巡察办、巡察组会商线索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线索核查的指导力度,推动巡察组解决发现问题不多、问题线索质量不高等问题。该3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14.针对“部分地区对村巡察赶进度,简单过“巡乡带村”完成全覆盖,有的平均对每个村巡察时间不到2天”问题,我区对标对表研究制定3项整改措施。经过自查自纠,2018年9月26日至12月26日(三个月)区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共巡察24个行政村,2019年4月初至8月底(五个月)区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共巡察78个行政村,2020年3月下旬至2020年6月中旬(三个月)区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共巡察18个社区。截止第七轮,全区实现120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共移交问题线索38条,其中干部问题线索24条,立案查处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下一步,我区将严格严格落实《自治区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要求,认真谋划区本级“巡乡带村”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村(社区)巡察,切实提升村(社区)巡察工作质量。目前该2项措施正在整改中。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右江区新一届区委常规巡察还未启动,部分需要在巡察过程中推进整改的问题,需要在巡察工作启动后才能逐步完成整改。
(二)部分整改措施中需要建章立制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需要上级下文后才能落实落细,仍需进一步沟通加快推进。
(三)组织各牵头责任部门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整改销号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右江区将严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关于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紧紧盯住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一)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全力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抢时间、赶进度。进一步强化对各牵头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指导和跟踪督办力度,及时沟通对接,查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共同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弹。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我区巡察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推动发展。
(三)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问题整改和已完成整改的工作,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尽快申请办理销号手续,做到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工作,继续加大抓细抓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确保每一步整改都取得扎实成效,助推全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百色市右江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