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进个人口袋就没事?纪委:一分一厘都不能脱管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作者:蒙倩华 罗美德 发布时间:2025-06-05 09:34
“是我们对‘三资’管理制度学习不够,虽然资金都实实在在用到了产业项目发展中,但账外使用确实不应该,剩余的3045元已退回我们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以后我们一定加强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不让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日,面对纪委监委干部回访,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某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黄某惭愧地说道。
此前,汪甸瑶族乡纪委在该村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一笔35万元的村级集体项目资金,竟在无费用支出审批手续和支付清单的情况下,直接打入韦某某私人账户。为查明资金去向,该乡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核查该村村集体产业发展示范基地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另一路核实韦某某身份信息。
经查,韦某某在村里是公认的老实人,其爱人是该村一名村干部。2021年12月初,其账户入账35万元项目工程款。此后一年间,他将工程款与个人资金混用,频繁存取,还于2022年2月用账户资金购买一台23.4万元的轿车归个人使用。
随后,核查组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黄某了解情况。
“2021年12月,你村村委与韦某某签订了一份工程发包合同,请你介绍一下工程情况?”
“2021年底,我们村担心村集体产业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剩余资金被收回,村‘两委’决定与韦某某签订假工程发包合同,将资金提取至其账户使用,以后也免去了村账报支的各种繁琐手续。”黄某回答得很干脆,认为都是为了村集体项目的发展考虑。
“集体资金事关村民集体利益,哪怕是一分一厘,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管。你们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资金放在别人的账户使用,如何能做好监管?”工作人员一边向黄某解释相关政策,一边向其出示银行流水等证据。
“我们村在后续建设村集体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期间,每次需要用钱,韦某某都能按时支取出来,我们以为钱不进个人口袋就没事,作为村‘两委’班长,我履职不到位,导致村‘两委’会议作出错误决策。”经过工作人员细致耐心地纪法教育,黄某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最终,汪甸瑶族乡纪委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作出纪律处分,并督促村“两委”同韦某某完成对账,追回剩余资金。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该乡纪委在全乡开展村集体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组织13个村委会学习“三资”管理办法与村级财务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守护好集体“钱袋子”。